稽查月工作计划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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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分析和利用资源,提高工作的效益和成果,通过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效益,下面是职场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稽查月工作计划6篇,感谢您的参阅。

稽查月工作计划6篇

稽查月工作计划篇1

根据总公司推进“六项工程”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密围绕总公司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总公司20xx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认真按照总公司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狠抓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做为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经大队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为了使大队的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我们将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宣传材料。如:《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安全与效益》等学习材料,提高职工防范意识。利用参观安全展览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方法和措施,结合企业改革改制,从提高职工工作热情,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入手,结合“育人工程”,聘请总公司安全处领导,讲授安全管理常识,增强职工“事前三不放过”和“事中三不放过”的安全意识。并加强车辆管理和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车辆维修等安全、技能教育,保障大队车辆安全运行,确保按时出警和车辆运行零事故。同时采取“三包”的工作方式,即领导包干部、干部包党员、党员包群众,对企业改革改制相关内容的宣讲,消除职工的疑惧心理,提高员工的忧患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到班子议事重要日程。

二、做好安全工作,主要实施工作目标

(一)、为了使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了稽查大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大队领导班子与各科队签定安全责任状,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加强稽查工作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关栓、摘表工作程序。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按规定落实好安全责任,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求中层干部做到的领导班子首先做到;要求职工做到的中层干部必须要做到。

(二)、针对食堂、燃气锅炉等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使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杜绝重点部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制定锅炉事故处理预案和消防工作预案,并有计划的进行事故处理和消防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预防基础。

(三)、根据总公司安全工作安排,增强值班值宿人员配备,提高应急能力,做到处理紧急措施及时到位。认真履行对内的监督职能,检查重点部位报警器的安装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给总公司有关部门;同时加强对巡检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以投牌抽检为主的检查工作。采取暗投抽检的方法对进户栓、调压箱背部、阀门井、“三沟”等进行定点抽查,从而强化巡检人员的监管意识。通过上述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确保总公司安全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整改隐患为主,深入开展“四防”专项治理工作 落实“四防”工作责任,加强重点部位管理。

大队根据“四防”工作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将责任细化到具体责任人,抓住重点环节,周密组织,精心部署,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采取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使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的杜绝重点部位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的一年里,在总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兄弟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将继续努力、坚持不懈的搞好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发扬严、勤、细、实的精神,使大队的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稽查月工作计划篇2

20xx年,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燕山稽查局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稽查促征管为手段”,坚持:“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这一工作任务,积极推行“一级稽查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稽查工作“职责明晰、科学管理、程序规范、执法严明的工作目标,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一)强化稽查人员对一级稽查系统模块的培训和系统操作的能力,为20xx年系统全面上线做好战前准备,以确保每一个稽查干部都能够熟悉掌握、灵活运用,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二)全面落实、层层分解市稽查局安排部署的各项检查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的监督和落实,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专项检查为工作重点,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手段、优化稽查方法,确保税务稽查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围绕组收中心工作,强化稽查各环节职能,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实现科学、规范、高效的税务工作目标,认真履行稽查工作职责,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层级管理,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分析稽查组收形式,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收政策执行准确度为主线,力争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工作目标,坚持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稽查工作的开展。

2、采用分类稽查模式,对企业分规模、分行业、分层次开展检查,在检查方案中,明确检查目标、预案具体、思路清晰、文书规范、法条严谨;充分地利用阶段性检查汇报形式对检查工作进度实行督导,确保检查成果。

3、实施多级审理制度,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准确性,由检查科进行案卷纸质资料进行初审,,对案卷质量、违法事实及证据陈述进行把关;案件审理部门对检查程序、违法事实认定及处理意见进行实质审查,同时,继续坚持由分局主管局长、稽查局长以及各科主要负责人、检查小组人员组成的稽查局内部审委会,集体审理每一案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执行公正,有效提高稽查案件查处质量,杜绝执法风险。

4、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稽查成果能不能最终得到体现,在执行查补税款入库的环节上,必须要与检查、审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在确保涉税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的情况下,必要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与市局相关部门、企业所属征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等进行信息交流,沟通协调,从而确保查补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避免了稽查案件欠税的发生。

5、在贯彻稽查一体化要求,提高内部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加强与计统、管理、税政、征收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全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管理互动”的工作机制,保障稽查组收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疑点,查找企业在执行政策方面的漏洞,发现稽查组收新亮点。

(四)加强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1、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各环节相关的法定程序和手续,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特别要注重对涉税违法案件的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执行顺利。

2、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达到重大案件移送标准的案件,严格按照《涉税犯罪案件移送管理办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移送案件的后续管理规定工作,提高案件移送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进一步发挥案件公告和舆论传媒,已达到教育警示作用。

3、加大案件协查和金税协查的工作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发票协查工作,我局将协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责任到人,确保协查工作中发函、回函的质量;及时、准确、无误的录入每一份增值税发票,扎扎实实的做好发票协查工作。

4、加大案件检查成果,提高案件检查办结实效,按照市局督办要求,20xx年,着重清理、解决长久未结案件,必要时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相户配合,稳妥的解决处理好此案,使其稽查成果最终得到体现。

(五)加强学习,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政治及业务学习,利用每周五下午时间安排学习,使大家即了解当今政治及社会形式,又及时学习领会目前税收政策的新变化,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六)规范内部管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规范执法文书”为突破口,提高稽查干部的综合能力。在组织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稽查人员的各项执法文书,如:稽查报告、审理报告、工作底稿以及其他公文、信息、调研等文字要求,并以举办各项执法文书及公文写作展示、评比为契机,提高稽查干部的综合能力。

(七)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专项检查实施意见,提高案件卷宗的管理质量,推行案卷制作规范化,从文书格式、取证粘贴、纸质规格、材料归类、文书规范、卷宗排序、装订等反方面提出新的要求,避免案件资料的破损和散失,保证案件资料的完整和安全,保守案件涉及的秘密,满足史料的积累,便于稽查人员借鉴历史经验,促进税务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两责”,切实把从严治队与廉政从税的要求贯穿到稽查各项工作始终。认真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惩防体系建设,推进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岗责体系、规范管理流程,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确保执法监察常态化,切实做到税收与廉政并重,管理与监督并举,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到实处。

稽查月工作计划篇3

摘要:本文笔者通过多年来从事电力稽查工作的工作经验,就如何通过开展营销稽查工作来提高营销政策执行力,完善企业的服务质量,提升电力企业的形象,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电力营销;电力稽查;客户需求

随着“三集五大”建设工作的逐步深入,供电企业对营销运营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提高供电企业的服务质量,减少营销日常工作差错,快速高效的解决客户投诉,避免用电过程中的“漏、滴、冒、跑”现象,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在电力营销经营环节建立电力营销稽查监督机制,配备足够的稽查力量,全面开展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将营销稽查融入到营销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提升营销工作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营销稽查体系

第一,建立健全的稽查工作细则。为把电力营销稽查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完善营销稽查常态管理机制,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建立营销稽查网络体系。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梳理规章制度,对有关营销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政策规定进行整合,梳理营销各专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营销稽查依据。二是制定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细则,出台电力稽查工作管理规范,明确稽查内容、权限、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以及考核奖励办法,使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三是构建完善的稽查组织体系,形成由上而下的稽查网络。包含市、县、班组(供电所)等在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营销稽查组织体系。

第二,合理安排营销稽查工作。处理好适时稽查与适度稽查,注重稽查安排人性化、稽查计划提前化、稽查方式多样化。安排人性化,按照营销专业工作的时间周期,正常稽查是依照基层单位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稽查时间,这样就能让基层单位正常工作不受稽查的影响。特殊稽查则是指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工作质量、工作进展、业扩报装以及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随时展开的稽查工作,以达到反应迅速、快速改进的良好效果。计划提前化,在稽查工作中要整改以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月度工作安排的各项任务,发挥营销稽查的防范作用,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方式多样化,通过专项稽查和定期稽查等方式,重点稽查外部用电客户用电行为管理和公司内部电力营销业务管理,通过互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查和市县供电公司之间的横向交流稽查。

二、明确营销稽查工作的关键点

第一,规范业务流程应用,提高营业业务管理水平。根据对历年营销稽查结果分析可以发现,很多营销基础资料的差错,业务收费错误,供用电合同签订错误等都是由于工作人员对业务流程操作不细心导致。因此在稽查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业务流程的核查力度也就成为了必然。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电力营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经营流失,规范营销稽查行为,制定本规定。

1.2营销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从事电力营销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有关营销制度的建设、营销工作质量和行为规范等进行稽查监督。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省公司及其所属供电单位。

2营销稽查的'内容

2.1营销制度建设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

2.2业扩报装、用电变更各业务流程。检查是否存在超时限、违规操作,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3抄表工作质量和定期轮换抄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抄表不到位、估抄等,确保抄表实抄率、抄表差错率的真实、可靠;

2.4电费计算、电费审核、电费回收、购电费支付等工作的管理情况。防止电费差错,保证电费资金安全,确保各种统计报表数据及时、真实、准确;

2.5客户用电档案和计量档案的建立、归档、变更、销毁等情况。检查档案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现场一致;

2.6《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续签等情况。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内容是否完整,签订是否及时,合同执行是否严格和准确;

2.7电价执行和有关用电营业收费项目。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费参数是否与实际相符;

2.8检查供电营业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电费账务是否相符,检查电费收入及违约使用费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坐支现象,清查数据不清晰,账账不符等情况,监督找出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9检查关口表和售电关口的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2.10服务窗口和从事有关营销服务工作的人员的服务质量。

2.11进行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的查处工作。

2.12对客户投诉和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2.13对营销稽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营销稽查行为、营销稽查工作流程、营销稽查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职责划分及机构设置

3.1公司市场交易部主要负责:

3.1.1制订公司营销稽查的管理制度、工作规定。

3.1.2对下级单位营销稽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表彰和批评。

3.1.3组织开展全网营销专项稽查。

3.1.4定期编报全网营销稽查简报。

3.2各省公司市场营销部门主要负责:

3.2.1贯彻落实公司营销稽查有关制度和文件。

3.2.2制定营销稽查工作计划,对所属供电单位营销稽查业务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3.2.3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营销专项稽查。

3.2.4定期编报营销稽查简报。

3.2.5负责公司范围内营销稽查人员的培训和发证工作。

3.3各供电局主要负责:

3.3.1贯彻落实上级单位营销稽查有关制度和文件。

3.3.2组织开展本单位营销稽查工作。

3.3.3监督被稽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3.3.4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专项稽查任务。

3.3.5定期编报营销稽查简报。

3.4各省公司、地区供电局要建立健全营销稽查组织体系,配备营销稽查人员,负责组织开展营销稽查工作。

3.4.1各省公司应在市场部门下设营销稽查专职岗位。

3.4.2各省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营销稽查机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供电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营销稽查机构,可设为二级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

(1)省会城市供电企业;

(2)年售电量100亿kwh以上;

(3)供电客户数100万户以上;

(4)管理十个及以上县级供电企业。

其他供电企业应配备专门的营销稽查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4.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县级供电企业应设立营销稽查班或专职人员,负责营销稽查日常管理工作。

(1)年售电量10亿kwh及以上;

(2)用电客户数达10万户及以上;

(3)管理十个及以上供电所。

其他县级供电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营销稽查人员。

3.4.4所有涉及营销工作的班组、供电所(如:抄核收班、用电检查班、计量班、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等)要设置兼(专)职营销稽查人员,负责日常内部稽查工作。

3.5稽查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由各省公司组织统一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证书。4营销稽查的方法与要求

4.1营销稽查实行以日常稽查为主,专项稽查为辅。

4.2日常稽查实行计划管理,营销稽查人员应制定年度和月度稽查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稽查工作,月度终了和年度终了时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4.3专项稽查针对日常稽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不定期组织开展。

4.4营销稽查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查时,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应向被检查单位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有关证件或文件。

4.5营销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稽查机构出具《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格式参照附表1),《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应一事一单。被稽查单位收到《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后应限时进行整改,涉及电量电费的应按差额进行补退,并填写《电力营销稽查整改情况反馈单》(格式参照附表2),将整改情况反馈回稽查机构。

4.6各省公司按照不低于以下要求的比例随机选取营销稽查的样本,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营销稽查检查任务指标,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和体系,

4.6.1用电报装业务、抄核收业务、计量管理、用电检查等营业类稽查样本比例要求为:大工业、趸售用户5%、商业、非普、居民等其他用户0.5%;

4.6.2优质服务类稽查样本比例要求为:营业窗口、95598、故障抢修等1%。

5营销稽查信息报告和发布

5.1各省公司应在每季度第15个工作日前将《营销稽查简报》报公司市场交易部。

5.2《营销稽查简报》应包含以下内容:

5.2.1营销稽查的成果和指标完成情况,包括查处违章窃电行为次数、追补电量、电费及违约使用费,营销差错次数、涉及电量、涉及电费,挽回经济损失总额等;

5.2.2营销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营销稽查样本完成情况。

5.2.3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

5.2.4下期稽查工作计划。

5.3公司市场交易部对各省公司上报的《营销稽查简报》进行汇总后,发至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和各省公司。

6营销稽查的考核

6.1营销稽查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一)营销稽查样本完成情况;(二)发现的营销差错数量。

6.2各省公司在每年一季度内制定并上报营销稽查工作计划。

6.3公司市场交易部每年组织营销稽查专项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对营销稽查开展不力、营销差错较多的单位进行批评。

6.4对发现或防止重大营销差错,或在打击窃电行为、防止违章用电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省公司给予专项奖励。

7附则

7.1各省公司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7.2本办法由公司市场交易部负责解释。

7.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稽查月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队实际,制定 20xx年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一、稽查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合法顺畅的卫生许可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核发和管理卫生许可证,杜绝超出职责范围、违反法定程序和不经合法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现象。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执行本单位的统一着装制度和违纪追究制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保证监督执法的合法性。

二、稽查内容

(一)投拆举报稽查: 重点稽查投诉举报电话是否畅通、处理是否及时、投诉举报处理中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是否公正、是否反馈、反馈是否及时、投诉举报案卷归档情况等。

(二)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依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流程是否规范、许可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准确、许可时限是否合法、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现象进行稽查。

(三)卫生行政处罚稽查:依据《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准确性、文书使用和制作规范性、自由裁量公平公正合理性、案件评查情况以及案卷归档情况进行稽查。

(四)卫生监督员管理: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重点对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等进行稽查。

三、稽查方式

采用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询问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的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监督员着装风纪稽查, 半年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稽查 。

稽查月工作计划篇5

一、基本情况

1—6月份,我队共派出运政执法人员17400人次,检查车辆89286辆次,查获违章案件5959宗。其中,公路客运违章991宗(客车非法营运175宗、不按核定站点停靠569宗);出租车违章4853宗(非法营运出租车141宗,无资格证营运2198宗,挪用他人资格证营运952宗,伪造资格证284宗,站场内不按规定位置上客430宗,站场内随意停车候客283宗);公交车违章13宗;摩托车非法营运60宗;货车违章37宗;处理群众来电来信和“110”报警案件215宗。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为春运、春交会、五一等重要工作保驾护航。

1.20xx年春运期间,我队紧紧围绕“重点打击、兼顾全局、文明执法、安全配合、迅速高效”的二十字方针,以依法行政为主 线,克服管理面广、情况复杂、监控区域大、人员不足等困难,努力实现运政执法的高效性和创新性;坚持稽查工作的联动性,与交警、巡警、警备区及区县交通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严厉打击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秩序良好。

(1)春运40天,我队共派出运政执法人员5,972人次,查处违章案件1,486宗(非法营运车辆136台,克隆出租车65台,黑站(票)点12个)。其中,春运联合执勤队查处客车非法营运75宗、克隆出租车33宗。

(2)节前春运,太和收费站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检查点,超载分流6次,共98人。节后春运期间,广州西站、火车东站临时客运站分别疏运旅客65万人次和31.5万人次,确保了流花地区和火车东站地区客运秩序良好。

2.第9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为了确保能让参展客商出行方便、快捷、安全,我队贯彻委和局、处关于抓好春交会交通安全、服务保障的要求,组成强有力的监控队伍,五个大队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在本届交易会的两个阶段期间——4月15日至20日、25日至30日,对交易会流花、琶州展馆周边地区实施时段监控,保障了客运服务的任务完成。针对本届交易会客流量大的特点,制定可行的疏导方案,圆满完成了本届交易会客运保障工作。

五一前夕,我队对“五·一”节日稽查工作制定了周详的计划:一是4月28、29日,我队组织稽查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车辆548辆次,查处各类违章48宗,有效净化了各大客运站场周边地区及重要路段的客运秩序;二是五一节期间,稽查队外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且每天均有大队领导值班,使外勤稽查工作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的处理;三是安排内勤人员在队部值班,以接听“110”投诉电话和及时做好违章案件的移交工作。由于准备充分,使得节日稽查工作紧张有序,忙而不乱。

(二)结合创建广州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

1.根据《创建广州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有效打击出租汽车违法、违章营运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提高从业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创建我市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顺利开展,从2月6日起,我队开展了大规模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编出租车司机和“克隆出租车”违章违法营运行为,至今共出动执法力量7385人次,检查车辆84862辆次,查处各类出租车违章3533宗次(查处非编出租车司机3020人次,克隆出租车67辆,暂扣车辆987辆),出租车平均违章率由整治首月的10.95下降到4.16,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成立打击“克隆出租车”专案组,深挖“克隆出租车”存在的根源。为进一步加大对“克隆出租车”、伪造资格证等违章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我队联合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成立了打击“克隆出租车”专案组,对制造、贩卖、使用“克隆出租车”、伪造《服务资格证》等违章违法行为实施司法追究,从源头上打击“克隆出租车”、伪造《服务资格证》等违章违法行为。专案组自5月10日成立以来,共查处“克隆出租车”18辆,7名涉案司机被移交当地派出所拘留。

(三)充分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和pda、手持识别仪等检查设备,大大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按照委及局、处领导要求,我队联合办公室、数据信息科等相关部门,逐步完善了4楼电子监控系统,成立了监控小组,对“两站一场”及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地区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拍摄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并于外勤执法人员相呼应,及时查处各类违章行为。上半年,电子监控小组共拍摄出租车违章近3000宗,公路客运违章300余宗。同时,我队在外勤执法工作中还充分利用pda、手持识别仪等高科技检查设备,大大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

(四)加强属地管理,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点面结合,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1.积极创新,采取灵活有效措施,加强属地管理。

为加强对“两站一场”及市内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营运秩序的监控,保障市内重要地区和重点路段营运秩序良好,稽查队采取以属地大队管理为主,运政一大队配合监控、打击的方式,采取灵活手段,提高了对“两站一场”监控效果。具体做法:(1)流花、天河、芳村属地大队为加强对客运站周边各类客、货运违章的打击力度,分别采取联合辖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打击、协调客运站加强源头管理等方式,对客运站周边的各类违章营运行为进 行联合打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运政二大队联合云浮市交通局及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罗定班车营运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公交一大队联合清远市交通局开展广清线客运秩序整治;公交二大队在巩固广汕线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成立了天河地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组,加强对天河地区公路客运市场源头管理。(2)为加强对机场客运秩序的监管,属地运政三大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白云机场大巴班车安全检查台帐制度和出租车司机重点监管制度;全面启用机场监控设备,多次组织召开违章录像观看会,落实“控制违章重在预防教育”的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整治行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加大对“野鸡车”、“黑站点”、“拉客仔”等突出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我队在工作中注意联系协调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共同开展整治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部门职能的局限,提高了工作成效。例如:联合公安、教育部门开展校巴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旅游部门开展对旅游包车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等。

(五)反应快速,及时高效地处理“110”报警案件及群众投诉。

针对“110”报警案件的突发性,我队每天安排机动分队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白天加强对全市范围客运秩序的监控,晚间在值班室随时待命,机动分队充分发挥其迅速灵活的特点,及时高效处理各种紧急事件,维护路面顺畅的营运秩序。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我队安排专人负责,对投诉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达到投诉一起,处理一起的效果。上半年度受理“110”报警及群众投诉案件共215宗,均能做到接案及时并能妥善处理,得到群众和有关部门的好评。

(六)积极抓好运政稽查队伍的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

1.多形式开展业务学习,推进稽查工作向多元化发展。

大队利用每周三的勤务学习时间,由大队领导对每周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对勤务状况进行点评,做到勤务信息有效、及时的上传下达。另外,由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分队长、中队长进行稽查工作经验介绍,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评。通过这一系列的学习与交流,开拓了稽查业务的范围,丰富了稽查工作的内,推动了稽查大队整体工作向多元化、深层次发展。

2.加强后备骨干力量的培养。

针对人员流动大、岗位需不断调整的特点,稽查队对骨干力量培养工作的要求比较迫切。队部专门制定培训方案,采取集中授课、骨干讲课、专题研讨、综合考核、大对党支部讨论选拔等方式进行,以求进一步提高稽查骨干队伍的业务水平综合执法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带动整个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使稽查队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为了把稽查队锻造成“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集体,针对稽查队的工作特点,我队制定了《稽查大队思想政治工作概则》和《稽查大队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全体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队员努力学习和掌握党的理论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帮助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存在的问题

(一)抗法、拒检等情况仍较为严重。

上半年,运政执法工作遇到了一定的阻力,一线运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这主要表现在违章车辆强行冲卡、非法经营货运、配载业户纠集黑恶势力暴力抗法,恐吓,辱骂运政执法人员等。

(二)队伍建设,安全管理尚需进一步加强。

由于我队新同志较多,加之人员流动大,部分队员稽查工作经验不足;大多新同志的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三)大队人员缺口过大,给运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目前,稽查大队五个大队共计141人,负责整个广州市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监控、管理工作,人员缺口过大,使各项工作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开展大型整治行动时,人员难以调配,执法难度较大。尽管局、处安排科室人员支援,由于是暂时性的,使稽查队的工作缺乏连续性,同时也给科室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一)继续开展出租车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克隆出租车”和非编出租车司机。

(二)开展广湛线、广梅线、广清线客运市场整治工作。

(三)提前部署、全力以赴做好20xx年国庆节前的道路运输秩序整治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属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重点监控“两站一场”地区及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道路运输秩序。

(五)继续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黑站点”、“野鸡车”等严重违章行为。

(六)继续加强流花地区、广汕路、芳村、窖口、广州大道、天河至黄埔沿线等重点路段的稽查力度,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

(七)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关于防治“公路三乱”的精神,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执法程序和监督机制,强化法 律、法规等素质教育,使行政执法向规范化、程序化发展,在全队形成依法行政执法、文明执法,有效地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八)注意在日常勤务工作中,对广州交通行业的发展进行研究与探讨。

(九)继续加强后备骨干培训工作,做好传帮带,完善大队队伍的梯队建设。

(十)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整治行动,保障我市道路客货运输市场秩序良好。

(十一)坚持每周稽查例会制度,继续做好与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联系工作。

(十二)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政治业务学习,加强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教育,廉政勤政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队员的教育管

稽查月工作计划篇6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打非治违”和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部署要求及省运管局《2015年全省运政稽查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2015年全市运政稽查行动计划》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市运政稽查活动的开展,集中查处一批道路运输行业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自觉规范运输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全市运政稽查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科学、规范的运政稽查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联合督查,建立高效、协调的联合执法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稽查,实现全市运政稽查队伍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明显提升。

二、行动计划

(一)汽车客运站稽查(4-5月份)

稽查重点:“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行为;“凌晨2点至5点落地休息”情况;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情况。

本行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采取暗访抽查、交叉检查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月,各县市运管局(所)按照辖区管理责权做好汽车客运站稽查工作,5月上旬,市局根据需要组织交叉稽查或抽查检查,5月中旬,参加省局组织的交叉稽查检查。

(二)出租车客运稽查(6月份)

稽查重点: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出租车非法营运、异地经营及从事班线客运行为;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及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等违规行为。

本项行动市、县两级联动。行动期间,出租车管理机构要与当地公安、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以及机场等地稽查力度,对出租车异地经营问题突出的,可以报请市局采取联合稽查或交叉稽查形式进行。省局、市局根据需要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道路货物运输稽查(根据货运特点分两期开展,7月省局抽查)

稽查重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的行为;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行为;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行为;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行为;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行为。

本项行动以县市区为主,要与源头治超紧密结合,对其他部门抄告、移送的有关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处理。对查处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市安监、公安等部门进行通报,联合处置,确保违法状态及时消除。期间,省局、市局根据需要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道路旅客运输稽查(按照旅游高峰开展,省局8-9月份为主)

稽查重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行为;班线客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按核定站点停靠、沿途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包车无证、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长途客运班线车辆违规在乡镇发班、组客等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和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班线。

本项行动由省局统一部署,市、县运管机构具体实施,采取网上稽查、定点稽查、重点线路联合稽查和运管、高警联合执法等形式进行。

8月份,省局将组织市州稽查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多、非法违法经营突出的客运班线途经路段和区域进行联合稽查。

9月份,省局将与公安交通管理管理局联合下文,组织对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各市州运管处(局)也要与当地公安高警部门制定联合整治方案,按要求抓好联合执法行动的落实。

(五)通村客运稽查(主要集中6月、12月及春运前)

稽查重点:规范通村客运经营行为,重点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资质情况、查处超员、宰客、甩客等违法行为。

本行动以县市区为主,行动期间,要紧紧围绕“村村通客车工程”的实施,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行为及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作用,切实形成“镇(街)主导,相关部门联动,村(社区)参与”的联合整治机制。

(六)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行业(结合达标年审开展,省局10-11月份为主)

稽查重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以及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违法经营行为;不按新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培训、违规在主校址外设立培训点、教练员无证或无携带教练员证执教,执教类别、准教车型与《教练证》不符等违法行为;维修检测行业无证经营、超越许可事项经营行为;擅自改装、承修已报废机动车的行为;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行为。

本项行动由市运管局统一部署,市、县两级联动。省局、市局根据需要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全年运政稽查工作取得实效,市局成立运政稽查工作领导小组,以罗凌生、王浩为组长,庹文毅、吴胜国、杨书章、江伟为副组长,各运管局(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伟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局法规稽查科,各运管局(所)抽调不少于5人的稽查人员参加,认真组织部署,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稽查行动落到实处。在完成省局规定稽查任务的同时,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区稽查工作重点,灵活组织开展稽查行动。

(二)开展培训,提高素质。针对基层一线运管人员实际执法需要,主要从路面稽查实际操作(包括队列队形、交通执法手势训练及路面稽查演练)、法律业务知识(包括公共行政法律及行业法规、执法规范及法律文书制作、道路运政执法案件案例剖析)、主要业务(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出租、驾培、维修)的稽查方法、运政稽查执法工作评价方法等进行培训。市运管局将结合运政稽查阶段任务组织培训。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各级运管机构在执法中,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各运管局(所)稽查小组必须携带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设备,认真做好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和执法文书,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坚持查处与教育并举,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矛盾激化。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年底,省局将组成专班对各级运管部门运政稽查制度落实、执法案件台帐管理和查处的案件登录信息系统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对每次稽查活动和各地在运政稽查中好的做法、先进个人,通过地方媒体、交通部、省厅网站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各地每项活动宣传不少于3篇。

(五)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强运政稽查工作的情况报告,严格落实运政稽查“四项制度”,按要求上报各种信息、资料。对今年组织的各项稽查行动,各地要在活动开展前上报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小结,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经营行为要以《道路运政稽查台帐》的形式上报省局,省局集中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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