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作文800字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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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are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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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作文800字优秀6篇

我与书的作文800字篇1

我的心爱之物不是动物、植物,也不是文具、工艺品,和别人的都不一样,它是妈妈给我买的乐高玩具车——兰博基尼。

那天是我的生日,晚上放学回到家,发现茶几上放在一个大盒子,我走近一看,原来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乐高玩具小汽车——兰博基尼。

我欣喜若狂,迫不及待地拆开了盒子,发现里面有好多积木,颜色也很丰富,有黑色,有白色,有黄色,有蓝色,还有红色。它除了颜色不一样外,而且形态各异。

我拿起说明书仔细地阅读起来。它是由一万八千块小零件组成的乐高玩具,它的身体是绿色的,后面还装有v12的发动机,前面可以放一些私房钱,它是可以敞篷,它是可以用手机来遥控的。

现在开始组装,我先把那些五花八门的零件堆在一起,然后把所需的零件一个个找出来。“嗯……这个零件在这!”“我知道这个该怎么拼了!”“原来是这样的啊!”我不停地自言自语。可就在这时,有一个零件我找了很长时间,却怎么也找不到,我在想,它是不是在和我玩儿“捉迷藏”呀?最后终于找到了。

后来,我学聪明了点儿,每次拼装前,总会把图纸看得明明白白,一块一块按照图纸,一步一步地组装在一起,这样出错率就减少了,时间自然节省了很多。

弟弟也有一个乐高玩具车,它的是布加迪。记得有一次,我和弟弟都将自己的乐高拼完,我拿着兰博基尼去和弟弟的布加迪进行比赛。比赛的内容如下:

第一、比速度。我说:“小弟,我是装有v12的发动机。”弟弟说:“我只有v8的发动机,但是我不能输。”比赛开始了,两辆小汽车你追我赶,在广场的水泥地快速行驶。一开始我的车暂时领先,在15米要快结束的时候,弟弟用遥控器,一按油门,布加迪猛地向终点冲去,弟弟赢了;

第二、比外形,我们俩把车拿给姥爷看,让姥爷当裁判。姥爷说:我的车外形大方流畅,要比弟弟的好。哈哈,这次我赢了!

第三、比结实。实验方法:从高处将车掉入地上,看谁的车不散落,谁就赢得比赛。弟弟的布加迪从50厘米高的地方落到地面,车子的零件散落一地,而我的兰博基尼从50厘米高的地方落到地面没事,完整不损,这次我又赢了,太棒了!我为我的兰博基尼竖起了大拇指。

我与书的作文800字篇2

雨,丝丝地下着。细得看不见,眼前,只有雾蒙蒙的一片,天与地的界限,被雨水冲刷得只有模模糊糊的一片。

走在路上,淋着蒙蒙细雨,我早已忘记打伞。路上只有我一个人,面对着寂寞与无奈,我总会想起我最亲密的朋友——陈任迪。以往,放学时,我身边总会多一个身影。他,就是陈任迪。他,不是富家子弟,从不以傲气待人;他不是暴怒怪人,未曾对人发过脾气。记忆之中,他的眉头总是舒展开着的,向来不会以紧皱待人。他仿佛是个乐天派,笑就是他的法宝。考试、意外、祸端。这一切他都是安然应对,在各种事情中,“一切以和为贵”就是他的口头禅。

他向来是一个老好人,总会极力地帮助我,带领我走出坏事的阴影,走向快乐旳明天!他就是他一个游戏上的战友,一个学习上的伙伴,不求任何利益,只求与我为友,共同进步!他——才是我真正的朋友!友谊,不在于索取,更不在于利益。它就是这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种同甘共苦的行为,才造就了我们这对患难之交。我们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他对我的帮助,数不胜数。

记得在星期五的一次意外后,若不是他的帮助,我也许真的要掉进严厉批评窟窿了!记得那天,细雨蒙蒙。好奇心极强的我,突然间发现,学校的标语横符竟是用铁丝缠着的。在好奇心的鼓动下,我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双手捏着铁丝的两端,使出全身的`力气去把它拧开。谁知这铁丝质量那么差,我只是一拧,竟全体松开……横幅竟斜下来了!天哪!要是被老师发现,我可就要挨受批评的“口水子弹雨”及冷嘲热讽的“难缠嘲笑炮”。此时,我早已两眼发直,双手颤抖着,不知如何是好。我紧张地看着四周,见周围没人在意,便想一溜烟逃走。任迪告诉我,自已做错的事,要用行动弥补。他帮助我按着横符,由我将铁丝卷回去。

当我成功修好时,我们兴奋的拥抱——这一切,就是友谊的力量!如风,如雨,随心飘荡。朋友,是你永远的家。真正的朋友,不会斤斤计较,将宽容。互助的种子种在心房,让它尽情生长,永远。永远。

我与书的作文800字篇3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通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秘;书,是一枚指南针,当我在人生的十字入口徘徊时,是它给我指出明亮的大道;书是一艘航船,当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时,它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

以前我只知道玩,只知道“疯”,所以大家都叫我“疯丫头”。自从我迷上书,我的这个绰号就悄悄溜走了。因为我一看书,就会被书中的内容给迷住,就顾不上“疯”了。可是“疯丫头”这个绰号没了,“小书迷”、“书呆子”、“书虫”这些绰号又“闯入”我生活中。

书就像我的偶像,我每天都在关注着它。有时我会因看书忘记了吃饭、睡觉;有时我会一边上厕所一边看书,一蹲就可以蹲上1个或半个小时;早上起床,妈妈如果早饭还没煮熟,我就又会开始看书,看到快迟到了才匆匆忙忙吃上几口饭就“飞奔”到校;下课了,我又迫不及待地拿起书,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有时看得入神了,甚至连上课的.铃声都听不见……为了看书,连我的好朋友找我玩都被我拒绝了,以至于后来他们都不再理我了,我的牺牲够大了吧!

当然,有付出就会有收获。读了《新版世界五千年》,让我感受到了历史这座知识宝库的大门是永远敞开的,只要你走进它的大门,亲近它,感受它,思索它,那我们就能领悟历史发展的真谛,受到真善美的熏陶,从而使我们走向未来的脚步变得踏实睿智而自信。读了《匆匆》,让我感受到了时间的珍贵,珍惜时间的人,哪怕只给他几分几秒,也会让他觉得有所收获,过得很充实;而浪费时间的人,就算给他几十年的时间,也会一事无成;读了《海伦.凯勒》,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健康的少年儿童,我们遇到挫折,面对困难时不能徘徊不前……

书——我爱你!如果我是一只活泼的小鸟,那么书就是我美丽的翅膀;如果我是一只欢快的鱼儿,那么书就是我生命的源泉;如果我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书就是一朵朵洁白的云朵;如果我是一只勤劳的蜜蜂,那么书就是那芬芳的花儿……一句话,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也伴随着我快乐的成长。

我与书的作文800字篇4

小时候,我与倩是好友。

倩比我小一岁,却跟我差不多高的个子,她的眼睛很大,圆圆的,黑白分明,一头柔软且乌黑的长发,鹅蛋形的脸型,看着挺可爱的。

童年时代总是稚嫩青涩,回忆时总会惹人发笑且感叹的。而我的记忆里,最多的,是和倩一起玩的场景。小时候,我记忆中的倩是一个很开朗且乐观的女孩儿,她善良、胆子大,很爱笑。记得小时候的夏夜,我和她去捉知了,她捉的总是比我多,然后一脸得意地笑。那样子,很嚣张,很幼稚,却又令人忍俊不禁。现在想来,我不禁莞尔。但可惜的是,她后来转学了。那是去年的事了。她很少再回来。

今年夏天时,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再次见到了她。是在街上,她推着车正在等人。再见她,依旧很可爱,留着齐肩发。看到她,我是很惊喜的。我上前和她打了招呼,才发现她长得比以前更成熟了些。意料中的,她见到我也是惊喜的。

时光匆匆,一年未见,我和倩虽然依旧熟识,但彼此间的.话题却很少,一直沉默着,未免有些尴尬。一种陌生的感觉浮现在心头,我有些慌乱,于是和她说了再见便匆匆离去了。

这次相见过后,我才发现我和倩虽然依旧是朋友,但彼此间却也生疏了很多,相处起来也没有了往昔的轻松自如。时间,总能使人失去很多东西,忘掉许多东西。而我,好像在时光的流逝中,那份童年时纯真的友谊也随之而逝了。意识到这些,一份怅然若失浮上心头。但后悔却也无用。一份友谊,若想要长久,是必须要付出真心去努力经营的。而我,却丢失了这份曾经视若珍宝的友谊。

时光匆匆却也残酷无情,在岁月流逝时,也带走了许多东西。童年不再,友谊亦不再……

我与书的作文800字篇5

糟糕!没带家门钥匙。当我走到自家楼门前时,忽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无奈,只好给妈妈打个电话,说去姥姥家。但妈妈的回答无疑是给我浇了一盆冷水:“姥姥今天去你小姨家了,现在家里没人。要不你先待在楼下吧,妈下班就回去。”

挂了电话,转身走到一张椅子边坐下,顺手把书包放在旁边的石头桌上,自顾自地玩起手机。突然,手机上的一条天气预报短信才让我意识到了秋天的凉意。一阵风吹来,树枝喳喳作响,我抬起头,远眺小区的门口,盼望妈妈能快点回来。天黑得很快,眨眼工夫,路灯已经亮了。一想到还有大批的作业没有做,心里的急躁不安便油然而起。——家门明明就在眼前,但却不能进……正当我抱怨时,社区的保安朝我走了过来。

我见他正看着我,便对他笑了笑。“同学,怎么不回家?”他走进了问。”没带钥匙。”我简单应了一声,然后继续低头看手机。“那走吧,去我的值班室。”见我没有动,又拍了拍我,“走不走?”我犹豫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跟他去,毕竟晚上有点冷了。

他的值班室里,温暖的空气充满了整间屋子,眼睛上立刻起了一层薄雾。他给我倒了一杯热水放在桌上,说:“来,你先在这儿坐会儿吧!”“谢谢!”他又提醒我给家长打一个电话。见把我一切都安顿好以后,就转身离开值班室,继续站岗。窗外冷风肆虐,我用手抹去窗户上的哈气,冷冰冰的。透过窗户,我看到他的衣角和制服上的领带随风不停地左右摇摆,不时还能听见外面的风声,而仅有一窗之隔的我却感受不到一丝寒意的侵袭。

看看手表,已经不早了,妈妈怎么还不来?我伸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温水,静静地等。

忽然,手机震动了一下,是妈妈打来的电话,问我在哪儿。我拿起书包跑出了值班室。一开门,冷风正好迎面吹来,我毫无预料地打了一个寒噤。保安见我出来,就问:“你家长来了吗?”“来了。”我简短地回了一句,想赶快回家。“以后别忘带钥匙了。同学慢走啊!”

回到家,我从阳台俯看,保安仍然在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一动不动……他的身影是那么熟悉却又那么陌生。保安,是一个平凡的职业,也是我身边的陌生人,一位平凡的陌生人,然而,那来自陌生人的关爱,却是如此留恋……

我与书的作文800字篇6

在成长的路上,有一种散发着神奇力量的东西一直陪伴我成长,它就是让人百读不厌书藉。

记得刚上小学时,我不是太喜欢看书,课余时间也只是与朋友打打闹闹,那时的我愚蠢地想:“书有什么好看的。”到了四年级,我才知道我太低估了书的价值,我疯狂地爱上了读书。

为此,妈妈把电视墙装修成一面书橱,放了满满一墙的书。我每天放学后都要看上两个小时,否则决不罢休。可能是因为喜欢读书的原因,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好,但数学总是像是我的一根软肋,拉我的后腿,为此我伤透了脑筋。“这是什么原因呢?”忽然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我为了看书,数学作业总是草草了事,不管对与错,有时数学课前也会偷看几眼,有种窃读的快感。老妈知道后,严肃批评了我,我依旧屡教不改。

上了初一,我爱看书的“恶习”有增无减。记得有一次老班课上,我把课外书夹在英语书里,手里装模作样的拿着笔,眉头紧锁着,好像挺认真在听讲,其实在偷偷看书。老班突然走到我身边,吓得我把书掉在了地上。哎,我的书啊,我才看到一半,就被老班抓“现行”了。回答问题时,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半天才开“金口”,随便说了几句,当然是老师说东我说西,课下受了老师一顿猛批。心里虽然有点小难受,但还是为多看了几眼书而暗暗自喜。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书的范围更宽广了。我读了《心灵故事》、《未来简史》、《从巴黎墓地到世界名校》和《复活》等等。在书的海洋中,我像作者那样感受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奇特经历,也积累了很多知识。我知道了韩国的吉祥物是老虎,在瑞典扔垃圾要排队;也让我了解中国历史知识,知道到了中国古代诗人“娇媚”的外号――“诗骨”陈子昂,“诗囚”孟郊。我学到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让我回味无穷,终身受益。最让我感到骄傲的是,我的语文成绩考到了全班第二,这对于我来说,是开天辟地第一次,我多么开心啊!为此,我对书更加深爱了。

但是因为对书的痴迷,也严重影响我其它科的学习。我决心好好调整一下读书的时间,制定合理的读书计划,其它学科也要齐头并进,把各科学习成绩都搞上去。

成长路上,有得有失;但有书与我同行,我从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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