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扎实的调研报告,能够直观地展示调研任务的目的和所得成果,调研报告是一种关键性的文档类型,它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下面是职场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制度调研报告7篇,感谢您的参阅。
制度调研报告篇1
8月,崇义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紧扣“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一、崇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明晰产权,分山到户
一是山林所有权依据林业“三定”时颁发的山林所有权证(执照)不变,属村归村、属组归组。并按照执照核定的山场位置和四至界址,重新核发林权证书。二是集体山林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通过分户经营、利益共享等多种形式,让每个村民平等享有集体山林的权益。三是在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放活林地、林木的经营权,不搞“一刀切”,主要采取自留山稳定不变、保持责任山承包关系稳定等七种经营模式对产权进行明晰。四是村级林改方案的'制定、山林的流转和利益的分配等都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票决通过,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公平竞争、公正操作。
(二)政策扶持,产业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笋竹、南方用材林、油茶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从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制定了《崇义县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竹产业发展规划》、《崇义县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林农发展产业的政策,设立了林业产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的资金,其中竹产业发展基金300万元,油茶产业发展基金100万元,奖励扶持毛竹、油茶资源的开发培育。据统计,,县财政兑现林农毛竹、油茶资源开发培育的奖励扶持资金达491.55万元。同时,各乡镇还配套了相应的资金扶持措施,扶持资金达46.8万元。崇义县对林农造林植树种竹的无偿提供苗木,用于造林的苗木扶持资金达117万元。二是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产业发展。按照“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发展,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同时放活毛竹采伐、流通环节。近几年来,崇义县的华森、贵竹、盛竹毛竹加工龙头企业,推行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包销产品的形式联合竹农发展毛竹加工,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保护林农利益,现已带动4500余户竹农直接、间接加入毛竹加工,促进了企业和林农利益互惠。据统计,全县已有竹加工企业96家,已形成了竹胶建筑模板、竹制地板、竹制工艺品为主导产品的竹加工产业,为林农增收5000多万元。
(三)配套跟进,确保实效
一是林农负担监督制度。对涉及林农负担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向社会公布了现行涉及到林农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并建立健全了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发展激励机制。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等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列入了政府任期目标管理;三是稳定林业管理队伍和乡村组织建设制度。从元月1日起将全县林业系统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上级给乡、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给乡村;四是林区社会稳定制度。制定了《崇义县维护林区稳定工作预案》、《关于林改期间切实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意见》、《崇义县党员干部影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了山林产权未明晰之前暂停一切林地林木流转。五是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拓宽林农投融资渠道。交易中心内设森林产权市场管理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山林权属抵押担保所。具体负责林业产权市场管理,承办森林资产评估、交易登记、审核、立契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咨询以及交易双方代理等各种服务,并为需要山林抵押贷款的林场和林农承办担保业务。同时,制定出台了《崇义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办法》和《崇义县森林产权交易规则》,所有森林产权交易活动一律在交易市场内进行公开、公平交易。到目前为止,经过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林地林木面积5110亩,交易额达1328多万元。同时为方便客货见面,交易中心另在赣州市白塔货场设立了崇义县国有林场赣州货场,为国有林场、乡镇集体的木材销售直接服务。每月逢6日、21日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销价高者中标成交。六是全面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启动了以信用社为主的山林抵押贷款业务,林农凭林权证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出具的山林评估作价证明以及申请山林抵押贷款书到信用社办理山林抵押贷款,信用社按山林评估作价额的60%给予抵押贷款。目前,为林农承办山林抵押贷款的信贷金额3100多万元。交易中心的成立有力的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加强森林培育,促进可持续经营
一是规范采伐。强化依法治林,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木竹生产计划管理,严厉打击危害森林安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林农经营山林吃下“定心丸”,解决后顾之忧。二是明确投资主体。林改后,造林、抚育等投资由林业部门投入改为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为确保采伐迹地及时更新造林,崇义县规定林木采伐前必须明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享有林木的经营权、处置权。同时,实行造林保证金制度。三是科学经营。以乡镇为单位,制定了十年林业发展规划,五年森林经营方案,造林、抚育、竹林改造、采伐计划等指标,分年量化到农户,公示于民。编制了国有林场中长期经营方案,保持国有林场的经营模式和协议林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同时组建民营林场,鼓励、引导和扶持林农自愿组建家庭联户林场和股份合作林场,目前,崇义县已经组建了11个民营林场,经营山林面积7.5万多亩。四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以村、组、片为单位组建区域性林业协会,林农自愿申请、自发的成立了林业协会,制定了协会章程、会员公约。协会统一组织开展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区公路维修等工作,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活动,为林农组织木竹产品销售等。目前,全县共组建林业协会121个,涉及山林面积140多万亩,3.1万户农户参加,举办了面向林农的林业实用科技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113期,受训林农达3万多人次。
二、林改主要成效
(一)彻底还权,改革集体统一经营体制,实现林业经营模式的历史性转变
林改前,崇义县70%以上的山林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由于产权不明,山林经营好坏与林农关系不大,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不高。通过林改,依据林业“三定”政策和省委19号文件,按照“属村归村,属组归组”的原则,改革以村办场、集体统一经营体制,将70%的山林返还给林农自主经营,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标。截止目前全县已发放林权证35830本,其中林地所有权面积225.8万亩,发放林地使用权证面积220.4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1.8 %。
(二)彻底让利,实现了林业经营利益格局的大调整
林改前,崇义县征收林业税费占木竹销价的53.24%,居高不下的林业税费严重制约着林业的发展。按照江西省委19号文件确定“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的要求,崇义县取消了农特税、增值税等10多项税费项目,全县共减免原竹原木税费3071万元,农民人均年增收199.4元。林改前已经流转的20多万亩山林,也通过购买方与山林所有者补签政策性让利协议,补交政策性让利款的办法,将林改减免税费的好处让给了林农。据统计,全县应补交的政策性让利款7400万元,农民人均可增收480元。对国有林场经营的44万亩协议林,也调整了利益分配,将林改前国有林场与林权者的山价按6:4比例分成,改为山价全部归林权所有者。以杉木为例,林改前每立方米杉木返山价21元,林改后提高到52.5元,是林改前的2.5倍。全县国有林场按年产商品材4万立方米计算,年提高山价126万元,农民人均增收7.8元。林改后,林农人均增加林业收入687.20元。
林改后,林农自主经营山林、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农成了山林的主人,山林成了山区林农兴林致富的舞台,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作田来耕,把林当作菜来种,纷纷在村归还的自留山、责任山上的竹子、树木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多方筹措资金发展林业,大力造林营林。
(三)彻底“松绑,”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林农想要的要回了,想得的得到了,山林权属明了,木竹税费减了,林业活了。林地、林木价值明显提升。以杉木、毛竹为例,杉木流转价格由林改前每亩平均600元上升到2600元。毛竹林年租金由林改前15元上升到86元,每亩年增加71元。
(四)彻底转换职能,走出怪圈,实现社会林业社会办
一是从元月1日起,全县林业系统380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按照职能和事权划分的原则,将每年500万元的营造林投资由林业部门投入改为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村级护林员全部改由林权单位和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基层林业站22部工作小车全部公开拍卖,整个行政成本在的基础上压缩40%。
制度调研报告篇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承包后,中国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重大改革,它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为监督***的林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镇人大主席团通过召开县人大代表及镇林业站职工座谈会,走访部分村等多种方式,对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位于***西部,与***、***交界,涉林人口人,户数6172户。现有林地总面积亩,其中有林地面积.5亩,灌木林地4173亩,未完成林造林地面积亩,无林地面积90亩,有林地中,用材林面积.5亩,经济林面积亩。至2010年7月,全镇确权勘界任务已圆满完成,外业勘界面积.1亩,核实宗地数1806宗,核实率%,发证村3个,发证面积2670亩,发证户数582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大工程,任务十分艰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有条不紊地推进林改工作。
一是成立了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镇长及分管林业副镇长任副组长的集体林改领导小组。成员由林业站职工及政府部分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
设林业站。
二是成立村书记任组长的村林改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
三是向村派驻林改指导干部。镇对32个行政村都安排了行政、林业驻村干部,协助村林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镇党委政府将林改宣传贯穿于各个阶段的工作中,认真抓好林改宣传发动工作。一是制定林改宣传工作方案,对宣传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二是制作林改宣传标语,张贴于各村主要干道;三是召开村组会议,利用村组干部将林改政策传播于群众中,从而调动群众参与林改积极性。
(三)明确责任,建立奖惩机制
为使林改工作保质保量顺利完成,镇政府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周密分工,划定责任。主要表现在:分工上,镇驻村干部负责勘界路线,现场填写四至界限,核实林地面积以及各项表格的填写等工作,林业站技术人员负责勾绘小班面积、打印林权证等;责任上,镇政府实行镇长负责全盘,片长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林业站实行站长负责全镇,片长包片,驻村各站员包村的方式;奖惩上,对各阶段工作完成好的村,对驻村人员奖200元/人,未完成任务的,罚200元/人。
(四)重视林改资料收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
为了加强林改档案的归档及管理,我镇结合工作中的实际,重点做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方案,对林改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归档工作、归档管理及归档安全做了具体要求,强调林改档案为永久性档案,二是专人负责林改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界址核实难
一是勘界难度大,由于分山到户已过二十多年,部分界址已相当模糊,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举家外出、全家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现场核实时,人员难以召集到位,到现场的户主少,基本是以前分山人员现场指认,***村长征组现有23户,在家的户主只有18名,现场勘界时到位的户主17名,还有5名未到现场进行确认,这样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核实的准确性,给以后留下纠纷隐患。
二是完全核实工作量大。人多山少,每户分一至两亩不等的山林面积,一座山分得非常散,勘界工作量十分巨大,象***村后山,面积168亩共分给三个组89户,平均每户不到两亩,而且牵涉到三个小组,现场勘界召集村民的难度更加大。还有部分村民未能及时参与现场勘界,要求重新勘界,又加大了工作量。象长征组在家的18名户主,有一名户主多次通知他参与勘界,但他总是已各种理由推脱,等林业站工作人员与村干部一起勘界后,他又提出勘界有误,在重新勘界。给勘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被动。技术落后,勘界过程中,主观因素居多。
(二)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人多地少,平均每户占有面积不多,我镇又属丘陵地形,无法满足综合开发需求,导致群众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部分群众
对林改将产生的影响及自身的利益不能准确估量,存在着对林改工作人员的不信任和政策的怀疑,不愿意参与到林改工作中去。
(三)经费少
林改工作经费不足是影响林改质量和进度的主要因素之一。我镇与**、**两县接壤,林改任务相对较重。县局下拨林改经费元/亩,镇政府拨付元作为勘界确权经费,但至今,县局下拨的经费只有少部分入账。相比隆回县的3元/亩的工作经费,我镇的林改工作量大大高于应得经费。同时,林业站近年来除了每人200元/月的工作津贴与基本工资外,几乎无其他收入来源,村内的林改工作基本没有经费,导致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高。
(四)发证难
迄今为止,镇内各村林权证基本打印完成,但最终发证村只有三个。造成我镇发证难的主要原因在于宗地划分时因历史遗留问题与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客观主观原因,导致四至不清、界限不明、证山不符等现象,存在权属争议。
四、做好林改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投入
林改工作需要加大投入,即包括资金投入,也还有人力投入和技术投入。目前我镇勘界采用的技术还是90年代的测量技术,既增加了工作量又降低了工作效率,所以改进测量技术,加快勘界步伐迫在眉睫。人力投入方面我镇林业站目前工作人员6人,每人负责5个村上万亩山林,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所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
适当地增加临时人员投入到林改工作中去。资金方面,上级主管部门必须保证林改工作所须资金的正常发放,保证林改工作正常运转。
(二)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采用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横幅、镇电视台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将林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群众解释清楚,将林改的相关政策传达到群众当中。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林权制度改革关系今后群众的林权归属问题。作为一名林业工作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老百姓负责,不能因一时的疏忽大意而导致今后群众之间的因林权不明而引发矛盾纠纷。尤其是勘界工作,一定要作到现场勘界,切忌凭村干部或以前的资料“闭门勘界”。
(三)加大督查力度
人大、政协等监督机构应加大对林改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工作完成的村,可抽取一两户进行上门调查,尤其是勘界,一定要保证实事求是,督查人员必须上山进行现场督查,督促林改工作人员更好地做好本次林改工作,真正造福百姓。
制度调研报告篇3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人与人之间要通过沟通交流,才能相互了解相互帮助。在党内也是一样,上级与下级,同事之间也要通过谈心谈话才能够彼此了解,团结协作,完成任务。谈心谈话是党内进行思想和感情交流最直接、最常用、最有效的方式,对于增进相互感情、及时化解矛盾、密切内部关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好了,党员干部精神上才有依靠,生活上才有温暖,工作上有奔头。所以,坚持好谈心谈话制度,尤为重要。但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几乎忘记了它的存在,在工作中,人心浮躁,戾气丛生。那么如何在工作中用好谈心谈话制度,既能增进感情、又能谈出实效呢?
首先,我们要注意方式方法。地点、时间、切入点都是应该注意的,要在充分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性格特点和心理状态的基础上,引导谈话对象放下心理包袱,敞开心扉,让谈话对象有话愿意说,有事愿意讲,有苦愿意诉,从而以心换心。其次,我们要做到推心置腹。要以情感人,带着感情、带着坦诚、带着关爱,推心置腹地沟通交流。无论是上下级之间还是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以平等的心态和诚恳的态度与对方交流、拉家常,达到以事析理,以理服人。再次,我们要聚焦解决问题。不能漫无目的,要聚焦解决目前存在或者可能发生的关键问题,有的放矢。帮助谈话对象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使谈话对象放下思想包袱。
谈心谈话制度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内民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用好用活它,我们才能更好的做好人的思想工作,更好的凝聚人心。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这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成功实践,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探索运用这一形式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逐渐积累和形成了一整套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政治优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好的基础。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落实《准则》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一般要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准则》提出,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这是对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真心诚意接谈,满腔热忱沟通,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以各种理由推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不能放松。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就必须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扎实。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在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许多地方和单位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组织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间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有的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有的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制度调研报告篇4
为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落实,我们组成调研组先后在xx市、xx市及其所属部分县区、乡镇、村以及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社科院、省委党校等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走访党员干部等方式,了解掌握谈心谈话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探讨深入推进谈心谈话制度落实的思路措施,提出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跟进。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谈心谈话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谈心谈话。xx市下发《关于对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约谈提醒的暂行办法》,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约谈提醒,一级一级压实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省财政厅党组严格按照四个必谈的要求,一把手定期召集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处室负责人与处室同志经常开展谈心谈话,认真践行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xx、大xx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围绕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约谈部门、乡镇负责人xx名,两个县的县级领导与乡镇干部谈心谈话xx名,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一是针对重点对象建立制度。xx市围绕新任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印发《xx市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任xx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强化廉政教育。海西州把受处分党员干部作为谈心谈话重点对象,建立了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谈话机制,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积极改正错误,重拾工作信心。二是针对重点领域建立制度机制。结合当前的扶贫、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省住建厅制定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在环保督查中找出的问题,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分别约谈了部分市州分管领导和相关住建部门负责同志。瞿坛镇制定了《精准扶贫领域约谈方案》,规定在对扶贫产业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必须约谈项目负责人,对因执行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推进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针对重点事项建立制度机制。省财政厅制定《青海省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提出对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同相关地区或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将谈心谈话贯穿到财政监督管理全过程。城中区下发了《关于开展严禁违规举办升学宴廉政提醒谈话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双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的通知》等,对违规举办升学宴提醒谈话xx人,国庆、中秋两节提醒谈话xx人。
各级党组织通过贯彻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在开展谈心谈话过程中,党组织进一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听取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帮助党员干部剖析根源、排除顾虑、解决问题。同时针对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纠错,起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作用。
二、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有不小差距。有的干部认为谈话不痛不痒,对于推动工作、改正错误没太大作用;有的领导干部主动谈、认真谈的时候少,为了完成上级要求和考核任务谈的多,对新形势下如何落实好党内谈话制度缺乏深入的理解,没有好的思路和方法,有应付的心理。谈心谈话越往基层越薄弱,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不会或不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怕得罪人、怕惹麻烦,党内谈心谈话落实不好、抓得不够。
(二)针对性、有效性不强。有不少领导干部结合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重要业务、重大事项谈得多,聚焦管党治党,针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四风问题谈的少。有的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不认真、不严肃,走过场、完任务,谈话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没有让谈话制度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的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基本上是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三、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几点建议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内一项重要制度,是新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具体举措,是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抓早抓小的具体方法,对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下一步要在抓思想、抓重点、抓规范、抓督查上下功夫。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增强领导干部的示范效力。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日常谈话、提醒约谈、廉政谈话等,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自觉把谈心谈话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常态化。特别是一把手更要认真落实,练就谈心谈话的基本功,通过谈心谈话主动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及时查找和解决问题,管好干部、带好队伍。重要谈话要建立台账,签字背书,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使谈话谈出党性,谈出责任,起到纠偏防错、严抓严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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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调研报告篇5
融资性担保行业调研报告
一、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总体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广州市纳入统计范围的32家经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在2010年为广东省3941家中小企业提供了亿元担保贷款,为有效缓解我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呈现如下特点:
1、民营商业性担保占主导地位。广州市获取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融资性担保机构90余家,其中政府绝对控股的仅有2家,政府参股的有2家,外资参股的有4家,民营商业担保机构近90家,占比达到95%以上,其所占担保市场的份额也达到95%。它们的生存与发展基本上不靠政府投资,而是自觉自愿地开展信用担保业务,服务于中小企业。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广东省市场经济高度发达,民营经济充满活力造成的,充分的市场竞争使得各种市场经济主体都得到了长足发展。
2、资本实力不断增强,业务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截至去年12月31日,在32家担保机构中,纳入统计的32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本金亿元,仅有1家担保机构注册资金总额在1亿元以下,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彰显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业务拓展空间和抗风险能力亦居全国前列。
3、业务创新能力较强,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以集合中期票据为切入点,拓宽中小企业中长期融资渠道。按照 “政府牵头、财政补助、企业自愿、集合发行、分别负债、统一担保、市场运作”
1的模式组织了国家、省、市三级担保机构为5家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提供信用担保,确保了华南地区首期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于2010年5月25日成功发行,合计发行规模亿元,期限3年,债项等级为aaa,发行利率创国内集合票据最低水平(%)。二是以集合信托为切入点,拓宽我市中小企业短期融资渠道。2010年5月份,广州高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中小企业成功发行第一只集合信托产品。三是凯得担保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共同研究推出了担保贷款品种“创业易贷”,为无抵押物的创业期中小企业提供单笔不超过300万的贷款,有效突破了无抵押物贷款的瓶颈。
4、担保贷款比重仍偏低,市场发展空间较大。根据我们的研究,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贷款金额目前仅占整个融资担保市场的5%左右,市场潜力仍然很大。由于我市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偏少,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获批数量在沿海发达省份均属于较落后水平,因此广大中小企业从这些新型民间金融获取的融资能力非常一般。从已有十余年发展历史的担保行业来说,目前仍远不能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作为我国现有金融体系的补充与补位,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信用担保机构仍有很大的生存、发展空间。
二、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困境
1、宏观经济环境复杂,中小企业生存困难加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生存压力加大。由于通胀加剧,原材料、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境外市场规模明显萎缩,税负偏重等因素的多重挤压,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整体趋于恶化。在生产制造领域,由于自身经营困难,给付能力下降,导致贸
易链违约风险上升,三角债风险存在频发可能。同时,融资渠道依然单一,民间投资活跃度明显下降,加之货币政策趋紧,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困难度明显增加,贷款成本上升幅度远超出中小企业预期,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加剧,使得主要依靠银行授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商业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加大,业务增长受阻,部分业内经营历史较为悠久的担保机构也出现较为明显的生存压力,风险出现频率明显高过往年,直接导致其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受到限制。
2、由于全国各地担保行业市场化水平及监管措施不尽相同,外省市出现众多担保机构的负面新闻,影响我市担保机构的社会形象,使得其认可度和美誉度有所下降,开展业务难度有所上升。
三、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力度,开拓多种补偿方式
1、建立以政府财政为主导的外部补偿机制,推行政府贴息与担保补贴相互补充的风险弥补体系。担保机构的风险来自于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因此从源头上降低其承保的中小企业风险能够有效化解担保机构的风险。对中小企业担保贷款进行贴息或者进行担保费补贴能够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其通过担保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的积极性,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财政风险补偿资金的经济杠杆效益。另外,对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设立担保费补偿机制,能够有效弥补担保机构通过较低收费提供较高风险业务的投资收益比失衡现象,有利于维护整个担保行业的稳定和发展的动力。
2、建立基于风险自留的内部补偿机制。由于担保机构业务发生的时限性和业务风险的滞后性,需要担保机构设立内部风险自留资金。在2010年
出台的管理办法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此外,还可尝试设立代位代偿准备金、呆账准备金等创新型风险补偿机制。
四、促进担保行业发展的一些建议
1、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要不断优化担保机构的发展环境,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一是积极落实国家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二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服务功能建设,构建网络金融服务体系。三是大力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健康发展。
2、推进担保机构不断探索创新担保产品,完善银担合作模式。一是探索推行“四位一体”的产业园金融模式,充分调动产业园区管委会、银行、担保机构的积极性,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二是继续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集合票据担保等直接融资担保品种发展,以及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关税融资担保等间接融资担保品种。同时,加快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建设,完善再担保体系建设,推动银行业对担保行业发展的支持,打造对等业务协作和风险分担关系等。
3、加大财政和税收扶持力度。为充分调动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积极性,提高担保机构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应对复杂经济环境对中小企业的影响,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担保机构的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省、市、区三级财政补给制度,提高补偿金额。在税收支持方面,除了营业税减免以外,希望有关主管部门能在所得税征收方面给予担保机构一定的减免优惠政
策。
4、对担保机构的设立和扩张松弛有度。在担保机构设置上,希望主管部门确立准入门槛,防止一哄而上,杜绝缺乏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低下、风险控制水平差、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或个人进入担保行业。在担保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批方面,希望主管部门能提高效率,尤其是对于有利于担保机构长远发展的增资、设立分支机构等事项,应该予以鼓励、加快审批速度。同时,扶持行业领导企业进军资本市场,使得行业社会认知度得到一个全面的提升。
制度调研报告篇6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耕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我县作为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为了扎实推进林改工作,必须认真分析当前林业实情,借鉴全国其他省区林改的成功经验,抄捷径全力把林改工作赶上去,为全区林改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经验。
一、我县林业基本现状
xx县地处毛乌素沙漠西南缘,属鄂尔多斯台地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境内气候干燥,降水稀少,蒸发强烈,风大沙多。全县总面积8661.3平方公里,辖4乡4镇,总人口16.5万人。是一个以牧业为主,农、林、牧相结合的半农半牧地区。现有林地面积434万亩,其中国有林地64万亩,集体林面积236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54%)。以柠条为主的沙生灌木林227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6%;乔木林8.5万亩,占4%。经过多年的治理,初步实现了“人进沙退”的历史性逆转,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但是,全县林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大资源、高消耗、低效益、穷林农”的状况,林业产业化水平低,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科技兴林难、林农增收难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占林地总面积54%的集体林权属不清、权责不明,林农利益得不到完全体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目前有待调整承包发证的集体公益林地(部分被划为草原承包面积)236万亩。今年,我们把花马池镇柳杨堡行政村确定为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该村现有林地总面积约11万亩,其中需要进行林权改革“分山到户”的集体林地10.1万亩。由于这次农村集体林权改革触及到林地制度的深层体制问题,因而它具有类似当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大历史意义,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草原承包后农村的“第三次革命”。
二、我县当前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态公益林享受补偿面积小。全县现有需要参加集体林改的林地有236万亩。目前已列入公益林补偿范围的面积共有17.8万亩,尚有218.2万亩没有列入到公益林补偿范围内,机制还不完善,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利于公益林的建设。
二是全县236万亩集体公益林,其中以柠条为主的沙生灌木林227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6%。近年来,以灌木为主的集体公益林基本没有产出,加之干旱少雨,牲畜缺草短料,管护难度增大,农民对林改积极性不高。
三是林改配套改革经费不足,机制不健全。
四是由于林地与草原承包之间没有实行严格的划分,林地权属不清,权能无法保障,拥有林权的人无法从中获得林业经济价值。
三、深入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十分重大,且已经远远超出了林业自身的范畴,发展成为一场关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综合改革,对于林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做好常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前提下,借鉴外县区在林权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当前林权制度改革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林地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
在坚持森林分类经营、管好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把改革的范围限定为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尚未明晰的集体林。坚持林地集体所有,把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捆绑起来,在原草原承包的基础上固定到户或联户,实行分户或联户经营,使林农既拥有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又拥有山林经营权、收益权。也可以将集体林折股量化到人,由集体统一发包给有经营意愿的农户,或对外租赁经营,所得收益按股份分配,实现全体村民对集体林木和林地的收益权
(二)加大力度,依法调解和处理林地纠纷
在林改工作中,要保持农村的稳定,保护林木资源,认真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确保林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此,必须把解决林地纠纷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及时组织力量做好调处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大林业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对林地纠纷调处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法律政策水平。按照分级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纠纷由乡镇政府负责处理,乡镇级纠纷由县政府负责处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氛围,把纠纷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促进稳定,确保林区安定稳定。要严格执行“三禁”要求,即:凡有争议的林地在纠纷调处前不得确权发证、禁止流转,禁止下达采伐指标;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照法规、调解解决的原则,通过协商调解或政府裁决调处各种边界争议和林地权属纠纷。对确实存在权属争议的林地,应查明原因,核实争议范围、面积,组织力量妥善处理,要广泛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多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组织争议双方权利人充分协商,逐步加以解决,经双方现场确定界限权属,签定边界协议书后方予登记,协商不成的,暂不登记。要保持承包合同的连续性,依法维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处理各种违规行为,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等方式妥善处理承包合同争议
(三)因地制宜,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有利于林业生产发展的利益分配机制,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要从有利于林业生产发展出发,坚持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原则,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村集体与村民、不同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到既要使林农增收,激发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又要努力使经济有所增长,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林农生活水平、资金筹措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对林地资源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林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二是要鼓励多种形式的林业生产经营方式,如“分股不分林,收益按股分配”的林业股份合作经营形式,这样既体现了人人有林地,又实现了规模经营。三是要规范各类合同,要严格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依法规范林地承包行为。
(四)完善措施,不断促进林权改革健康发展
加强林地资源保护体系建设,通过制定乡规民约,提高农民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引导农民自愿成立护林防火、防病虫害组织,加强林木管护力度。要加强林业服务体系和支撑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发展林业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保险等工作,进一步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降低林农的经营风险;要广泛宣传林业
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活动,不断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五)学习借鉴,有力推动林权制度的改革
林权制度改革是集体林区提高林业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的强大动力入点。为推动面上改革,建议在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区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吸取20世纪80年代初期林业“三定”时工作简单粗糙的教训,切实做到林地权属关系明确、权证规范统一。使广大群众了解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到取得林权证的重要性;让广大林农懂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并自觉自愿地申请和领取林权证。
(六)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管理和保护
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新情况,建立健全林地资源管理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力度,严防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行为;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提高自我管理水平;要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防止新的荒山废地现象产生;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保险,鼓励群众积极投入到林业生产中。
(七)强化管理,妥善解决林权制度改革与草原承包的关系
把林权改革和草原承包既要有机统一,又要严格区分。要认真审查这次改革之前农户所签订的草原使用权合同,要认真核对农户草原承包合同内容,准确掌握草原承包面积和四至,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调整草原承包与林地承包的比例。对已经实行承包的—草原(包含林地),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对没有实行承包的林地,要与草原严格区分,实行林权改革。相关部门要做好对接协调工作,要使林权制度改革与草原承包不矛盾、不重复,确保林权改革顺利进行。
制度调研报告篇7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一、当前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传统农村养老模式的挑战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农村家庭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变成现在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无论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4.“空巢老人”的增多,独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农村养老的社会化需求。传统的家庭养老不仅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后,虽然也履行了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的义务,但考虑到进城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供养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无法给予老人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人口中独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来伴”,没有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的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相关的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全国89%的社会保障,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到了社会11%的社会保障,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 000多万职工和2 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农村主要的家庭构成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2)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给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内地农村人口大量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流动,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3)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较低
事实上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项技术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存在着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严格,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缴费和实施的使用三权分离,互相监督,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过程更加顺利,使基金的运营更加畅通;但就我国现行的农村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却是管理、缴费和实施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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