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欺诈行为,合同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工具,确保劳动者获得应有的权益和保障,职场好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购物中心租赁合同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历月)计算,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
4.5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4.6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7 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该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单价为 元/月/平方米(不含税),合计为(大写) 元整;管理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月管理费。
4.8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两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 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3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7.3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7.5 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8.2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保险
9.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负责购买以该商铺为保险标的,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保证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 )
9.2 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办理对该商铺进行装修或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财产的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9.3 保险从本合同生效日开始至本合同终止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中断保险。
第十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10.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
10.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宣安置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开业
11.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开业。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2.1 甲方权利义务
12.1.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12.1.2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12.1.3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12.1.4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12.1.5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12.2 乙方权利义务
12.2.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12.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12.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12.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12.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3.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置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3.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3.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3.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4.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4.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4.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送达
15.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公告及登报(东莞日报)等,简单的非重要通知可以电话方式进行。送达文件时,送达方要求受送达人签收的,受送达人应签收回执。
15.2 本合同落款处所载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该商铺所在地址亦为乙方接收甲方送达文件地址。
第十六条 管辖法院
16.1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 其它
17.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7.2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附件
18.1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并执行。
附件1:甲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2:乙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3:交付标准及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二oo 年 月 日签署于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篇2
出租人姓名(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承租人姓名(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商用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该房位于104国道北二环,北星花园临街108#,结构两层,计104.12平米。内置楼梯及洗手间地板,水电通入。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约定:
1、租赁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3、付款方式:签约之日,一次性支付两年的房租全款。
第三条 协议事项:
1、房屋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及水电使用安全工作,如果发生火灾及电气事故应负全责。所租房屋的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如果人为损坏、擅改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两门、窗、楼梯等)损坏或发生故障,需负责维修还原及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如果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等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 ,存放危险品影响公共安全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续租事宜: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遵照乙方意愿,双方签订下一年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乙方付清房租全款。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五日内搬离。租赁期满后不归还房屋的,除补交租金外,应赔偿违约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应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壹仟元。
8、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应向甲方交纳_壹仟_元的'装修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房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履行三(2)中的相关协议,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保持友好,互相以诚信为本。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_______
承租方:_______
1、个人姓名(中文)先生/小姐_______
身份证: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2、公司名称(中文)_______
地址:_______
注册编号: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
e—mail:_______
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承租方与出租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签定本租赁意向书:
一、承租物业:
承租方自愿租赁神华国_______城亿佰购物中心区_______层_______号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物业)。
二、承租价:
原价(小写):rmb¥ _______/年,折后价(照原价折)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拾_______元整,(小写rmb¥_______)。(以建筑面积计算)
三、承租期限及用途
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期限为_______年,用作_______。
四、付款办法
1、租方须于签署本意向书时付清定金rmb¥_______元;
2、经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双方约定承租方按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__天支付一次;
3、承租方须于签署本意向书后_____天内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租金(扣除定金)rmb¥_______元作为承租抵押金,另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金rmb¥_______元,并与出租方签署《神华亿佰购物中心租赁合同》;
五、双方约定:
1、租方须依上述付款方式依期如数缴付上述款项。
2、承租方须于签订本意向书后日内,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携本《意向书》、身份证或公司证明文件及出租方要求出具的证件与相关款项到出租方指定地点签署由出租方拟定之《房屋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
3、房屋租赁而发生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4、违约责任:如果出租方在保留有效期内,将承租方挑选的房屋租赁给第三者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承租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定金不退,出租方有权将该房号租予第三者。
5、意向书于正式租赁合同签署后失效。
六、备注:
承租方:_______出租方: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篇4
出租人 :
法定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承租人 :
法定地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电话 :
出租人及承租人双方于 年 月 日经协商同意签订此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出租人为下述该物业认可的合法出租人,现双方达成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第一款: 承租人愿意承租、出租人同意出租位于中国 市 区 路 号的(以下简称“该物业” )第 区第 层第 号单位及号单位 (以下简称“该单元”),该单元仅限于用作附件二所列的该单元用途。
该单元的面积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该单元的示意图见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为位置示意图,以粉红色标记其位置,此图仅作为参考表示位置用)。
第二款: 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
1. 出租人按本合同附件四所列明的“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向承租人移交该单元,承租人应签署有关的《验收交接表》;
2. 对于出租人按本合同附件四提供的仅供承租人使用的土建、机电设备设施,承租人可选择使用或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对上述土建、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增设。承租人使用该等设备设施(若承租人未正式书面通知出租人表示不使用该等设备设施则视为承租人使用),则在承租人选择使用的设备设施的原供应厂家或原安装施工单位的保修期结束后,承租人应负责其选择使用的该等设备设施的维护及修缮。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时或期满终止时,承租人应自费自行将拆除、改建或增设部分的土建、机电设备设施,恢复至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出租人亦可以按当时之现状收回而无须向承租人另作补偿,若承租人不使用该等设备设施应保证其处于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若承租人未获出租人书面同意而拆建、改建或增设设备设施,出租人有权将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亦可限期要求承租人将其恢复原状。
第三款: 承租人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出租人指定的公用区域,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它公用设施。
第二条 租赁期
该单元的租赁期、装修期及免租期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 租金
第一款: 该单元的租金与相关费用及缴付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二款: 本合同租赁期中第一个月的租金于签署本合同前缴付。
第三款: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及空调费、推广宣传费、停车场费及设施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费、电费、水费、煤气费(如有)、该单元内的清洁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款: 承租人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如期缴纳租金;承租人逾期缴纳租金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其他费用
第一款: 承租人应根据本合同附件三的约定,每月向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单位(包括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及空调费;但出租人及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其实际运作成本调整该等费用,以维护该物业的管理素质。出租人及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上述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如调整承租人应付之管理费及空调费,一次调整的幅度须与该物业商场之其他用户所付之增减幅度相同。
第二款: 出租人有权限据气候因素决定空调供应的起止日期,冷风供应期内冷风供应时间为:商场每天12个小时,每周7天(含节假日),出租人有权根据商场的营业时间和气候因素对冷风供应时间进行调整。如承租人需延长空调供应时间,需提前向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缴纳额外之空调费用。
第三款: 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应付税款。如双方发生争议,由税务部门裁定,所需费用由应纳税方支付。
第四款: 每期所应缴付的停车场费、设施费用(定义见合同附件三)及缴付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五款: 为增加及保持该物业的人流量和整体社会形象,从而为承租人提供优良之经营环境,出租人将保留在适当时机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推广宣传费(以下简称“推广宣传费”)的权利。唯此等费用应向该物业内全体承租人(含产权拥有人)统一收取,不针对个别承租人(个别承租人的赞助活动除外)。
第五条 保证金
第一款: 承租人于签署本合同的同时,需向出租人缴纳保证金(其数额在附件三中列出),作为承租人忠实履行本合同中各项条款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第二款: 如果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出租人有权敦促其履约。若经敦促承租人仍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出租人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来抵偿任何承租人欠缴之款项及应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以下统称为“应付款项”)。在出租人按本合同规定用保证金充抵承租人应付款项后,所持保证金少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时,承租人须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五天内立即将保证金补足。
第三款: 在承租人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情况下,在承租人按第十二条的规定交还该单元后三十天内,或承租人因其违反本合同相应条款而向出租人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后三十天内(以较后者为准),出租人将保证金无息返还承租人。
第四款: 承租人不得将保证金转让或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亦不得将保证金用于抵销其任何应付款项。
第五款: 如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发生变更,承租人所交保证金或出租人根据本合同行使扣除权后剩余的保证金,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新的`出租人继承。
第六款: 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保证金均应相等于当时二个月的租金、管理费及空调费、推广宣传费(如有)之和。如推广宣传费(如有)或管理费及空调费在租赁期内有所递增,承租人应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七天内将保证金补足。
第七款: 如承租人未按本条规定缴付或补足保证金,则出租人有权收取滞纳金及/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如出租人因此终止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装修与改建
第一款: 承租人应按照《mall装修手册》之规定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并应事先向出租人
提交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取得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 所有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和规格;
2. 一切有关电力、消防报警、公共广播、计算机系统、电话系统、空调系统装置连接的电器装置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3. 任何建议修改或增设电器、机械设备或其他设施的细节;
4. 承租人的独立机电设备及用房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第二款: 出租人视其认为适当与否,决定接受或拒绝该有关施工图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因审批施工图需聘请机械工程、结构工程或其他专业顾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必须事先将所涉及的顾问费的名称及金额通知承租人,并经其接纳后方可聘请。
第三款: 承租人应就某些装修改建工程在出租人指定的施工单位(如有)中定向招标,并按出租人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未经出租人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装修施工图纸。
第四款: 在进行装修工程前,承租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投保建安工程险及第三者保险,并依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以及出租人为该物业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保险条款必须指定出租人为第一受益人。
第五款: 承租人事先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不得对该单元进行下列活动:
1、对涉及该单元建筑结构所作出之任何改动;
2、在该单元外墙或该物业的任何部位作标记、涂画、钻孔、安装挂钩等;
3、穿凿、切断、或连接该物业的任何管道。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篇5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所购买的乙方商铺(座落于___)交给乙方,委托乙方对外出租,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委托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委托租赁期届满后,该商铺由甲方收回。
第三条:租金支付。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租金为___元/㎡,总计为___元。
2、甲方在购买乙方该商铺时,上述租金在房价中一次性扣除。
3、委托租赁期满时,甲方如需继续出租该商铺,可自行与承担人协商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与乙方无涉。
第四条:委托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与装饰。
1、委托租赁期间,实际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对承租商铺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委托租赁期满后,装饰物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所购买的乙方商铺委托乙方出租后,如发生房屋质量问题,需进行修缮,应按照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中房屋质量、保修、维修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该商铺的修缮义务,以保证实际承租人能正常、安全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委托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将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转让给他人,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不得影响乙方与实际承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履行,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第六条:免责条件。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在委托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而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商铺,使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在委托租赁期内,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按实际使用期间计算,甲方应将已扣除的租金充换抵购房款的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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