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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歌作文篇1
“冬天到,喜鹊叫,朵朵雪花像鹅毛,松树、柏树绿油油,腊梅、水仙开得好,雪下麦苗眯眯笑,冬眠动物睡大觉。”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老爱带我说这些童谣,顺口又能展现事物的本来性质。
提到冬天,就让人想到凛冽的寒风吹得刺骨的痛,当然更多的是想到这个季节它特定的美好,美妙的`雪花,便是他的象征。
晋代孙康由于没钱买灯油,晚上不能看书,只能早早睡觉。他觉得让时间这样白白跑掉,非常可惜。
一天半夜,他从睡梦中醒来,把头侧向窗户时,发现窗缝里透进一丝光亮。原来,那是大雪映出来的,可以利用它来看书。于是他倦意顿失,立即穿好衣服,取出书籍,来到屋外。宽阔的大地上映出的雪光,比屋里要亮多了。孙康不顾寒冷,立即看起书来,手脚冻僵了,就起身跑一跑,同时搓搓手指。此后,每逢有雪的晚上,他就不放过这个好机会,孜孜不倦地读书。这种苦学的精神,促使他的学识突飞猛进,成为饱学之士。后来,他当了一个大官。
冬天发挥着它不凡的意义......
我们这代人很幸福,在冬天将要到的时候,早早的父母九尾我们准备好了厚实的棉衣,家里也提早通了暖气,生怕冬天的寒气会吞噬我们幼小的身体,殊不知我却很喜欢冬天,喜欢大雪,喜欢它一片片落下,喜欢看它压满枝头那银装素裹的世界,干净又明亮。
我喜欢的歌作文篇2
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动物给我们的生活添加了乐趣,动物替我们看守门户。所以我们要友善的对待动物,因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如果你今生也是一只小动物,你会希望人类怎样对你?所以我们要学会将心比心,去友好的对待世界上的每一只小动物吧!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非小狗莫属。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从我记事起家里就养过小动物——狗狗。好象是我八岁或九岁时,我去爷爷奶奶家,就在那里养过一只狗狗。因为正值暑假,所以我就在爷爷奶奶家住上几个星期。觉得无聊,才养了一只小狗狗玩。小狗的全身一片雪白,一条短短的小尾巴摇来摇去,黑溜溜的眼睛直转悠,可爱的小鼻子东闻闻西闻闻。不时还伸出小舌头散散热呢!由于小狗全身都是白色,就给它取名叫“白白”了。
每当我写完固定作业量,就和白白在一起玩,我们经常玩扔骨头的游戏,就是把骨头扔出去,让白白去捡,每次都要给白白计时,再和上一次比一比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每次吃饭时,白白总是“藏”在我的腿下,不时还能听见白白汪汪地叫声呢!白白还是爷爷奶奶家最忠实的守位,当有陌生人表示要进入家时,白白就会不停地大叫,直到把陌生人吓跑为止。
我喜欢小动物,更喜欢白白!希望全天下都去爱护小动物,用一颗真诚的心去爱它们,却保护它们。爱护小动物是全世界人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篇三】五年级我喜欢的动物作文500字
我喜欢的小动物那就是小兔子了,因为,我喜欢它长长的耳朵,和它那像靴子一样的脚底,它招我们喜爱,所以我喜欢他,我喜欢的直接把它带到家里来了。
那一天,我刚刚,也就是第一天把它带到家里的时候是一个星期六,正好赶上赶集,我和妈妈一起去的,我看见了它,就求着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兔子,妈妈同意了,她就给我买了一只。他是我们家的第一只小兔子,我对他特别好,我还抱着它一起玩呢,可是她竟然在我的枕巾上撒尿,气死我了,我以后再也不把他抱到屋里来了,我妈妈和爸爸嫌他身上的味不好闻,就把它放在了外面。妈妈给我买的一只小兔子,但是她身上的毛是灰色的,我想要一只白色的小兔子,可是没有了,所以就买了一只灰色的,有两只长长的耳朵,它耳朵上有好多的血丝,妈妈告诉我那就是他听觉林敏的原因。他的后脚低,就像我们的靴子低那么厚,好像他也穿上了一个靴子呢!他前脚没有穿鞋,但是他的指甲很长。我给她取名名叫果果,果果特别调皮,我每次抱他的时候总是抓我,我给她一个白菜吃,可是他还崛起小嘴不吃,我只好给他了红萝卜吃,你们看他调皮吗!
我自从把他放在了外面以后他就以为我不理他,就逃走了,我好舍不得她,真想让他回来,可是已经是不可能了。但是我还是依然喜欢小兔子的。
我喜欢的歌作文篇3
我从小就特别喜欢吃馄饨,因为它既小巧玲珑,非常可爱,又味道鲜美。
馄饨好吃,它的做法可不简单。首先,得擀好馄饨皮。这小小的馄饨皮,得擀得又薄又匀才行,因为它可是这道佳肴的主角呢!如果怕麻烦或是赶,也可以买现成的馄饨皮,只是少了自己擀皮的乐趣。馅儿更是要用心做。瞧,主料是那粉嘟嘟的虾仁、脆生生的白菜、鲜嫩嫩的竹笋、水灵灵的香菇……看起来就令人垂涎欲滴。妈妈总是先用菜刀把主料细细切碎,然后加入调料,慢慢搅拌均匀即可。
做好准备,终于开始包了。我学着妈妈的样子,左手托着馄饨皮,右手用筷子拨一点馅儿放在皮上,最后左手一合,一个鲜嫩可爱的馄饨就完成了。就这样,我们一边说说笑笑,一边一个一个地包下去。等包完以后,爸爸把水煮沸,将馄饨统统倒入锅中,盖上锅盖,等煮到馄饨一个个都浮起来后,再用大碗盛出,撒上香菜。
一碗碗馄饨完美地展现在了我们的眼前,那晶莹剔透的.馄饨皮几乎能让人看见里面的馅儿。用勺子盛出一个,放到嘴边轻轻一抿,鲜香的汤汁立即溢进口中,真令人回味无穷!
每到周末,我们一家人就会围坐在桌子旁,一边叽叽喳喳地拉着家常,一边热火朝天地包着馄饨,然后再一起品尝这鲜香诱人的小馄饨,一家人其乐融融。于是,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幸福小馄饨”。
我喜欢的歌作文篇4
每年夏天,我都会去青岛旅游,因为“极地海洋世界”里的海豚是我最喜欢的海洋动物之一,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每年我都会去看它。
伴随着动听的音乐,我又一次走进海豚表演馆。只见五只可爱的海豚跟随着它们的训养师出场了。它们穿着亮灰色的外衣,雪白的衬衫,嘴巴扁扁的、短短的,尾巴像大型的蝴蝶翅膀,两只鳍来回扇动,还不时有节奏地唱着悦耳的“歌声”,好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
海豚是人类的'朋友,它能跟我们和睦相处。你看它一会儿和训养员转着圈儿的跳舞,一会儿和观众比赛转呼拉圈,转得比我们还好呢!
海豚顶球最有意思,它们在水里游着,忽然跳出水面,用尾巴轻轻碰了一下吊在空中的球,立刻球就晃动起来。
别看海豚身体沉重,但跳起来却很灵巧,它们突然从水面跃起,又很快地落下,观众们赞不绝口。
最后,一只海豚凌空飞起,拉了一下一个红球上的绳子,红球便马上打开了,还垂下一条红布,上面写着“山东青岛极地,快乐就在眼前。”
当我看见训养员温柔地抚摸它们的头时,我也好想摸摸它们啊!是呀,可爱的海豚为了让人们笑一笑,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啊!为了让人们开心,它们刻苦训练,回不了大海,多可怜啊!我好想把它们放回大海,让它们自由、快乐。
看着可爱的海豚,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美丽的画面:海豚不再是逗人开心的工具,而是回到了自己的家园,我站在海边,轻轻地呼喊着海豚,它慢慢地向我靠近,带着我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游泳,陪我在海里嬉戏、玩耍……
我喜欢的歌作文篇5
我最不喜欢一个人,那就是妈妈。人们都说母亲是伟大的,唯有母亲才有母爱。是的,没错,但我的妈妈母爱用得不平衡。我有一个在读大学的表哥,和一个比我大三个月的姐姐,我是个女孩。妈妈“轻男重女”的现象是有一次妈妈带我和姐姐去姑妈家发现的。
我和姐姐时常被妈妈娇生惯养。平时,我们犯错误,她从不说我们;很严重的错误,妈妈就轻言轻语地“批评”我们,爸爸批评我们,我们可以随意拿妈妈当“挡箭牌”……我想:“妈妈也会对表哥这样吗?”
我带着这样的问题去了姑妈家。我们一进门,哇!姑妈搬家了!新房子好大,共有三个电脑和两个电视。妈妈要我们随便玩,玩什么都行!于是,我们开始尽情地玩:打破了两个花瓶,摔坏了一个闹钟,画乱了一张卡纸,吃完了四袋糖和一盒巧克力,又玩了一会儿电脑。妈妈虽然知道我们搞坏了这么多东西,但没有丝毫批评我们的意思。
我们来姑妈家的时候,表哥在学习,见妈妈来了,便对我们说:“阿姨说!表妹们好!”说完又继续学习了。妈妈对此是视而不见。而我发现表哥眼睛很红,姐姐也发现了。于是,我们去问表哥,他回答说:“我本来想考北大的,结果只考了武大,你们想想,这差多远啊!我这几天连夜学习,把眼睛弄红了。你们谁想上北大?帮我实现这个愿望吧!”姐姐说:“我们很想帮你,可我喜欢美术,妹妹喜欢医学,都帮不了你啊!”表哥叹了口气,说:“你们去玩吧!我反思一下。”说完又学习了。等我们走后,妈妈对表哥说:“不努力的人只会吹牛,你可以上北大的,就是很懒,你刚才肯定和妹妹吹牛,对不对?”
妈妈呀,请你不要“轻男重女”了。我虽然是女孩,但我也心疼那些男孩啊!
我喜欢的歌作文篇6
我去过莲花湖公园,虽然它没有西湖的音乐喷泉那么壮观,也没有万里长城那么蜿蜒盘旋,更没有蒙古包造型的独特,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星期六早上,太阳公公露出了笑脸,我随妈妈来到了莲花湖公园。一入大门,我就闻到了一阵淡淡的清香。心想:“咦,这是什么香味呀?”于是我顺着香味,走哇走,终于找到了香味的源头,原来是荷花开了。
“哇,真美啊!”我破口而出,真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远远望去,荷花就像一个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挨挨挤挤地好像在说着悄悄话。它们姿态万千,有的还是花骨朵,含苞待放,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遮住了脸。有的只是开了几朵花瓣,还有的全部都盛开了,就像刚长成的少女,里面还露出一个金黄色的小莲蓬。
这时小青蛙也来凑热闹了,把荷叶当作了舞台,在上面唱歌。小水珠把荷叶当做了摇篮,在上面翻滚嬉戏。小鱼儿把荷叶当做了雨伞,用它遮风挡雨。忽然,“轰”的一声,把我吓了一跳,太阳公公不知跑哪去了,只有乌云密布。“啊,马上就要下大雨了。”于是我摘下了一片大荷叶当雨伞,赶紧找个地方躲雨,我刚找到一个亭子,雨就噼里啪啦的滴落下来了。
我站在亭子里,小雨点在滴滴嗒嗒地在湖面中跳舞,激起一阵阵涟漪,那里雾气缭绕,像个仙境一般。
过了不久,雨停了,这时吹来了一阵风,真使人神清气爽啊,雨中的莲花湖真美啊!
我看了看时间,不早了,该回去了。我忍不住又多看了几眼莲花湖公园,大声说:“我下次一定会再回来的。”
我喜欢的歌作文篇7
自从人类诞生起,就处在一种搏的状态:与天搏,与地搏,与洪水猛兽搏;与人搏,与己搏,与私心贪念搏。别看我小小年纪,但我已感受到搏的无处不在,以及搏给我带来的痛苦与快乐。
我最喜欢的运动恰恰与搏相关,那就是散打搏击。搏击训练是艰苦的,每堂训练课下来都是大汗淋漓,有时候累得连胳膊都抬不起来。搏击训练是痛苦的,那是拳脚的交锋与身体的'碰撞,是技术战术与意志品质的较量。但是,要想练成真功夫,就得勇敢地去搏。我咬牙坚持着,努力进步着,不仅成为了武馆的佼佼者,还被师爷看中,进入了他的特训队,成为了队里年龄最小的队员。
去年,区里举办的首届小学生散打比赛,是对我的一次真正考验。我在前面的预赛轻松过关,决赛却碰上了一个身高体壮的对手。说实话,开始我心里还是有点发虚的,打得有些缩手缩脚。对手则利用臂长的优势频频出击,几次把我逼到场地边上。“再这样下去就要输了呀!”我心里暗暗给自己鼓劲:“别怕!冷静!努力去寻找对方的空当钻进去打,拼了!”我顶住对方的攻击,低头弓腰钻到她的身前,用凶狠的下勾拳击中了她的小腹。对方显然没有料到我的反击如此迅猛有力,痛得后退两步,有些缓不过气来。我抓住机会乘胜追击,最终取得了比赛的胜利。这逼上绝境后的奋力一搏,让我战胜了对手,战胜了自己内心的胆怯。
搏,并不总是痛快淋漓的,它时时考验着你的毅力。就拿学习来说吧。去年,我的学习成绩一度很不理想,渐渐觉醒的自尊心让我有了在期末考试努力搏一把的想法。于是,我向贪玩和懒惰宣战,逼着自己坚持认真复习,多做练习。果然,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满意的成绩。
通过不断地与人博,与己搏,我得到了锻炼,取得了进步,收获了成长。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我也将继续以搏的姿态去迎接生活的挑战。
我喜欢的歌作文篇8
世界上有许多可爱的动物,但我最喜欢小白兔。我家有一只兔子,它的样子长得很可爱。它长着一身雪白的毛,还有一双长长的'耳朵,跟一对像宝石似的眼睛,还长着一个毛绒绒的尾巴,可爱极了。我家的兔子已经是大兔子了,但在我心里它还是一个小兔子。它的名字叫“乖乖”。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和乖乖去姥姥家。
姥姥家住在新街,新街是个小镇,不过那里有许多种地的农民伯伯,我们到了姥姥家,姥姥准备了一桌好吃的饭菜,我们开始吃饭了,我大口大口的吃,妈妈说,“你慢点吃。”我笑了笑,继续吃起来。吃完了饭,下午我把乖乖放出来,它一蹦一跳的来到我面前撒娇,我摸了摸它,它又走了,过了一会爸爸说带我们去姥姥家的田地里去看看,我把乖乖也带上了,还没等我们下车,乖乖就先跳下去了。它非常开心,我下了车抱着乖乖去有许多草的地方,我把乖乖一放下来,它就跑了,乖乖好像在跟我玩躲猫猫的游戏,我细心的找就是找不着,我心里有点担心,田地这么大,万一乖乖跑了怎么办呢!然后我就大声叫乖乖,我叫了半天都没看见乖乖。
我急得哭了,忽然我一转身乖乖就在我身后,我看见乖乖非常高兴,我问“乖乖你去哪儿了”它好像说:“我一直在你身后。”我对乖乖说:“你应该叫淘淘了。”然后我们就回姥姥家了。这是一个快乐的暑假,也是快乐的一天,我爱我的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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